“此卷证据对案件事实证明力较弱需要补强”“这份案卷文书格式不规范,未使用最新模板……” 近日,博湖县纪委监委对县、乡、组三级办结的案件进行交叉评查,现场反馈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该县纪委监委把案件评查从“季评查”改为“月评查”,由“班子成员+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监察办)”组成4个5人案件评查小组,采取逐案过筛、现场反馈的方式,对办结的案件对照《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五个方面,一案一表一清单,逐案打分,评定等级。
博湖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本次评查采取业务骨干+业务新手组合的方式,由新手对案件卷宗进行初步评查,再由业务骨干对发现问题进行审核把关,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互相‘找茬’ ‘挑刺’, 让新人在评查中积累工作经验,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理和案件质量把关能力。同时也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每日评查结束后,4个评查组及时开展小组讨论,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统一梳理、汇总、研讨,对程序不合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揭丑亮短,进行通报,对评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真正做到以评查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切实达到以评代训、审调联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效果。(博湖县纪委监委 王俊 钮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