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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静县: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发布日期:2022-02-23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日前,和静县纪委监委对县委组织部关于提拔使用人选征求意见函进行回复,这是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出具的第13份党风廉政回复意见。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该县纪委监委把严格廉政审查作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在日常,对拟提拔使用、职级晋升、个人或集体评先评优等廉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

    “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我们将以‘眼里揉不得沙子’的较真劲,坚决向‘庸’‘劣’的干部说‘不’,守住选人用人第一道防线。”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据悉,为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各职能部室,依据各自职责,围绕是否受过党纪处分、有无线索问题,是否立案审查调查等情况进行联合会审,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由分管副书记审核,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最终签署廉政意见,进一步确保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具体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被征求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在党风廉政情况核查中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和静县纪委监委 崔红杰 | 责任编辑 杜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