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2020-11-05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且末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和派驻(派出)机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组宣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此外,设有且末县党委巡察办。设有且末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第二纪检监察组、第三纪检监察组、第四纪检监察组、第五纪检监察组、第六纪检监察组,且末县党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承担机关综治维稳工作;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重要文稿;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组宣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调查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及派驻(派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机关的宣传教育职责;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宣传等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落实自治州党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依规协助配合做好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事宜。

    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和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必要时可以办理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