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机构

    内设职能部门职责简介

    发布日期:2021-11-05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起草、修改全县纪检监察制度和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宣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舆情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四气”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惩治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且末县党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对且末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且末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和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承办党员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必要时可以办理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未设有直属机构,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