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和静县纪委监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关规定,为全县400余名科级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自此,和静县所有科级干部有了廉政“身份证”。
据了解,廉政档案记录了该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履职过程中实施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任免情况、人事档案情况、是否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处理的情况;巡视巡察、信访、案件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其他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以及其他反映廉政情况的材料等。
同时,该县还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重视品德修养和党性观念,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廉政监督管理,规范和保障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利、预防腐败行为。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基础上,采取书面档案一人一档形式,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坚持动态更新,对干部职务调整、违纪处理、参加廉政教育等情况进行随时补充、定期检查更新,做到廉政档案可查、可追、可用,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方面快速研判处置夯实了基础。
为强化结果运用,该县纪委监委还积极发挥廉政档案“关口”作用,把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奖惩、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广泛运用于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及案件查办工作,为监督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截至目前,该县共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400余份,调用26份。
“廉政档案既是组织衡量干部的一把‘尺子’,又是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我们将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使发现问题更加精准,监督效果事半功倍。”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和静县纪委监委 王金花 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