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静县党委巡察组着眼于“党组织建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通过突出“三个结合”,剑指基层“微腐败”,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力促巡察工作显实效。
动员与警示结合,巡前部署到位。进驻前,巡察组在充分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把总目标意识不强、扶贫工作推进不力、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等现象列为此次巡察重点,切实提高巡察针对性和有效性。巡察动员会上,针对个别村(社区)在安居富民房政策施行过程中,存在重复享受、冒名顶替等问题,通过以案说纪的方式,重申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同时,为进一步拓宽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巡察组在村(社区)阵地、小区等显著位置张贴巡察公告,设立巡察工作意见箱,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相关问题的信访举报。
“常规”与“专项”结合,巡察“广深”到位。在开展村(社区)巡察中,和静县各巡察组既注重常规面上巡察又突出巡察重点,做到“常规”与“专项”结合,实现“点、线、面”兼顾,增强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实现巡察监督无死角、无例外。常规巡察主要针对行政村和社区,专项巡察聚焦扶贫领域、政策扶持、惠民政策落实中违反规定及以权谋私、贪污、截留、挪用、套取惠民资金、各类补贴等“微腐败”问题。
巡察与整改结合,立巡立改到位。和静县党委巡察组牢固树立“巡而不改,不如不巡”的工作理念,巡察办要求巡察组在开展巡察中反馈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问题及整改情况向县委巡察办报备,在巡察组撤离后,继续强化对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跟踪,实现巡察反馈立行立改问题100%整改到位。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坚定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有力推动整改落实,扎实推进立行立改工作,做到各类问题“无积压”“零暂存”。(和静县纪委监委 刘新明 吴志先 魏兴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