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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察交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18-12-29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学习《中央巡视工作规划》做好巡察工作的几点体会
     

    开展巡察,发现问题是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要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巡察是巡视的延伸,其本质属性与巡视相同。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意在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推动问题解决。通过压实各方面责任、落实整改要求、强化成果运用,从而充分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党的十九大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十九届中央巡视工作的“路线图”“任务书”。结合学习贯彻《规划》和巡察工作体会,我认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应着重把好“四个重点环节”。

    反馈环节,注重直指问题。巡察反馈是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形成有效震慑的重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发现的问题要原原本本反馈,不作任何修饰,起到红脸出汗、起鸡皮疙瘩的作用。巡察也一样,反馈要带有“辣味”,一针见血指出问题,不能语焉不详、含糊其辞。切忌负面问题正面讲,不痛不痒、和风细雨。今年4月,自治州党委书记李刚在“五人小组”会议听取第三轮巡察工作汇报时明确指出,必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整改责任、强化整改督查、强化成果运用,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自治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安峰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汇报时要求,巡察反馈要直指问题、巡察移交要严格程序、巡察整改要注重实效。我们在反馈意见时,要认真传达自治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严格反馈方案和反馈程序,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两个层面”进行反馈。通过反馈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知耻知止,悬崖勒马。实践证明:一次高质量的反馈会,就是一堂鲜活的警示教育课。自治州前两轮巡察反馈之后,对被巡察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产生较大震动,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主动认领反馈的问题,对号整改,全面整改,并举一反三、汲取教训,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移交环节,注重分解问题。认真落实自治州党委“五人小组”和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巡察结束后要及时把问题线索捋清楚,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一是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对涉嫌违纪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线索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移交。二是向组织部门移交。主要是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问题。三是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按照工作职责,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在移交要求上,巡察组、巡察办和接收部门三方在移交审批表上签字,按规定填写交接单,让签收人认领自己的责任。移交过程要逐一建立台帐,最终形成“交账”“对账”“销账”一条龙。即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及时“交账”,巡察办跟踪了解定期“对账”,被巡察单位整改完毕进行“销账”。对移交处置建议要明确具体,便于被移交单位操作。

    整改环节,注重解决问题。整改环节是巡察成果运用的关键环节。巡察反馈意见体现的是自治州党委的要求。中央明确指出,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政治不担当。反馈时,主要反馈对领导班子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松驰、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担当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对涉及体制机制或部门(单位)难以完成的整改任务,形成专题报告,移交有关职能部门,综合协调,认真整改。整改中,要以“双责任、双报告、双公开”为抓手,落实整改环节的各项工作。“双责任”就是整改中履行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报告”是指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后两个月内,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抓整改过程中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党委(党组)班子要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双公开”是指党委(党组)班子的整改情况要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并在党内进行公开,同时向社会公开。

    督查环节,注重成果运用。做好督查环节的工作,是为了避免“一巡了之”的现象发生,从而强化成果运用。工作中应重点把好“三关”。巡察组把好“第一关”。强化巡察组长“督促了解”和巡察“再监督”意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巡察组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好整改台账。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把好“第二关”。按照《规划》要求,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巡察办把好“第三关”。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及建议,加强跟踪了解和督办,落实优先办理要求,盯着移交台账抓落实。加强反馈问题全过程管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台账,逐项逐条进行会审验收,形成“对账”“销账”的完整链条,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成果运用到位。(州党委第四巡察组组长   黄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