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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硕县:提级监督 有效预防基层“贪蝇”

    发布日期:2021-11-08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为深化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和硕县纪委监委以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为着力点,对村级事务提级监督,为营造基层和谐社会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该委将全县25个行政村、8个社区划分为16个交叉监督片区,选取6个村和1个社区作为试点,探索农村“资源、资金、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开展“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围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两个责任”、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村集体“三资”管理、“三务”公开等情况,对7名村(社区)“一把手”履职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将监督执纪触角延伸至最基层。

    “规范权力运行是基层监督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和硕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筱蔷介绍道,2021年,和硕县纪委监委按照“定下来、晒出来、用起来”的举措,对涉及民生救助、社会保障、村务监督等51项群众常办常用事项进行梳理归纳,将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事项要件纳入“小微权力”清单,在全县各村全面推行,强化监督落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避免了村级“微腐败”。

    “基层问题难以发现、监督不畅是导致群众身边‘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需要让监督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和硕县纪委监委坚持配齐配强基层力量,推动动态全程监督。按照每个乡镇3-4名配备标准,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做到机构专设、编制专用、人员专职。规范监察信息员的选聘条件、选聘办法、主要职责和日常管理,按照每村3名的标准,从村务监督员、联户长、“四老人员”群体中,择优选聘101人担任村(社区)监察信息员,99人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使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末梢。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随着监督向基层不断延伸,一系列有效监督举措纷纷落地,倒逼村级权力规范公开运行,有效防止了基层‘蝇贪’。”和硕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和硕县纪委监委  马琛 | 责任编辑  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