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该案件相关人员情况未核实清楚,缺少印证材料,对案件本身表述内容不清楚……”近日,焉耆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前往该县永宁镇纪委办公室审核一起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向办案人员当面指出了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
为切实解决乡镇纪委班子换届后,办案人员调整较大、对案件程序不熟、党纪法规适用不精准等问题,焉耆县纪委监委推行“送审下乡”工作模式,由分管案件审理的领导带队,抽调从事审理工作业务骨干,定期下沉乡镇实地指导具体案件查办工作,变“坐审”为“送审”,“零距离”对案件质量“问诊把脉”,增强审理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捋清办案思路、巩固案件程序、增强证据意识,提升乡镇纪委办案人员定性分析能力。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对8个乡镇进行“送审下乡”案件指导20余次,现场答复解决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疑难问题50余个,倒逼乡镇纪委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加快办案进度,有效提升乡镇纪委案件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分析梳理‘送审下乡’工作中搜集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紧盯查办案件工作常见问题症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人制宜开展审理专题培训,强化业务指导,推动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双提升’,全力打造‘铁案工程’。”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焉耆县纪委监委 李昀铮 | 责任编辑 郑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