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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强化人才保障 培养巡察“尖兵”

    发布日期:2021-08-16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近日,博湖县委2021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专题审议《博湖县委巡察组长库管理办法》《博湖县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等新修改制定的11项巡察工作制度,结合巡察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入库条件,对“巡察组长库”“巡察人才库”进行更新调整,确保将政治强、作风硬的优秀干部选派到巡察一线。

    人才库人选一般先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按照标准要求分别提出入库建议人选名单;县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调相关纪检监察机构对入库建议人选进行廉政审核;县委巡察办将廉政审核后的入库建议人选呈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抽调参加巡察工作的人才库人员,由县委巡察机构按照《博湖县委巡察借调干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

    目前,共有76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进入巡察组长库、人才库。同时,县委巡察办按照干部的专业、年龄及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分类、登记造册,每年初实行动态调整更新,确保整体数量、专业结构相对稳定。

    去年以来,县委巡察办选派15人次参与自治区、自治州“提级+交叉” 巡察,在实战中提高巡察干部的专业本领,同时建立巡察人才队伍批次培养规划,注重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干部放在重要岗位进行实践锻炼。

    “我们将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通过‘老带新’‘专带临’等方式,让巡察干部业务再提升、党性再锤炼,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奠定坚实基础。”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博湖县纪委监委  钮亚娟 | 责任编辑  席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