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督促检查 提高办信质量
--巴州纪委信访室对各县市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近日,巴州纪委信访室依托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的督查督办功能对各县市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开展全面督促检查。
此次重点督查涉及各县市纪委办理的信访举报件是否及时接收、按规定详细录入;各县市纪委接收的信访举报件是否按照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对各县市及州直部门上报的结果件进行抽查审核;对各县市信访举报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培训指导。
通过这次检查,大部分县市纪委能够按照要求将信访举报件及时、准确、规范录入至信访举报信息系统,并且都能够按照四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对交办、转办信访举报件能认真调查核实,按时上报结果。库尔勒市、焉耆县、和硕县纪委对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熟练,录入率、反馈率达到90%以上,有些县纪委存在信访信息系统操作不熟练,信件接收不及时、系统录入不规范的问题;个别县市和州直部门还存在上报的要结果件调查不充分、事实不清楚,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
在督查过程中,州纪委信访室对各县市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发挥信访举报职能作用。结合监察委的成立,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流程,修订相关制度。二是做好信访举报综合分析工作,服务领导决策。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数据和信息分析工作,及时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注的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梳理出来,紧盯反分裂斗争纪律问题线索,提升分析层次,确保信息反映有清晰的政策把握。三是强化对《准则》《条例》的学习,积极引导信访举报干部主动思考研究业务工作,熟练掌握纪律和政策,切实提高线索发现能力、分析研判能力、举报处理能力,有效发挥“探头”作用,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践行者。四是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督查要求各县市纪委要在2017年12月25日前,完成上级转办信访件的录入工作,对交办件要保证按时办结,县市纪委书记要亲自审核把关,对上报的调查报告要签字背书,确保案件质量。(自治州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