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且末县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7-08信息来源:且末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政治担当,紧盯关键节点,驰而不息纠“四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效果,现将今年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米尔夏提违规发放福利、公款接待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米尔夏提任巴格艾日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期间,利用套取的小麦补贴款给干部职工发放过节福利1.865万元;利用套取的小麦补贴款购买5.55万元红枣、核桃用于接待送礼;公务接待用餐花费9.36万元。米尔夏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5月,米尔夏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由四级主任科员降为二级科员),违纪所得已收缴。

    二、且末县阔什萨特玛乡司法所所长库尔班·阿布都热依木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5月至2019年12月,库尔班·阿布都热依木任阔什萨特玛乡司法所所长期间,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驾驶公务用车上下班,并长期停放在本人居住的阿尔金花苑小区内和其哥哥居住的迎宾花苑小区。在司法局会议多次强调公车管理规定,其仍违规将公车开回家。2020年4月,库尔班·阿布都热依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且末县小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阿力木·阿布拉违规报销应当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2014年至2016年,阿力木·阿布拉任且末县小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期间,多次在妻子约某某的陪护下到库尔勒、乌鲁木齐看病,违规报销往返车票费用0.4988万元。2020年5月,阿力木·阿布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四、且末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阿希木·库尔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3年至2017年,阿希木·库尔班任且末县水利系统党委委员、县水利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等礼品合计0.55万元,并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同时,以借款为名义,收受承建且末县水利局工程项目老板送的礼金人民币2万元。阿希木·库尔班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5月,阿希木·库尔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由正科级领导职务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违纪所得已收缴。

    上述案例中,有的违规发放福利、公款接待,有的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的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都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以上问题的查处表明,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形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不收敛不知止,“四风”问题仍然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反弹回潮隐患犹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必须久久为功、毫不松懈,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抓作风、改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防止出现“疲劳综合征”。全体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提高警惕,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规守纪守法,加强内部管理,在贯彻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运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等方面做细、做实、做出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要求,紧紧围绕化风成俗、密切联系群众的目标,看住关键节点、聚焦“关键少数”,密切关注规避重要节点“错峰违纪”的问题苗头,在监督的针对性、系统性和长效性上下功夫,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