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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静县:严把廉政审查关 防止“带病评优提拔”

    发布日期:2020-07-24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截至目前,我们共办理有关单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函130件,廉政审查干部6202人,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293人次。”近日,在和静县纪委监委召开的半年工作汇报会上,该县纪委监委组宣部负责人就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进行了总结发言。

    今年以来,和静县纪委监委正确履行监督职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廉政审查工作,明确由该县纪委监委组宣部牵头,严格按照受理事项、受理人员范围,规范工作程序、优化流程,做好接收、分转、办理等各环节工作,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及其他监督成果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实事求是、精准全面、客观公正出具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回复函,并按规定程序报请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对外提供。

    对廉政审查存在问题的干部,该县纪委监委提出暂缓使用和否定意见,并专门建立台账,认真把好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排除“硬伤”干部,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 带病评优”“ 带病表彰”等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以前我心存侥幸,以为这点小事过去就过去了,没想到还是没过廉政政审这道关,被组织监督到了,评优资格也被取消了。以后工作中,我要吸取教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坚守底线、红线。”该县县直部门党员干部盛某懊悔地说道。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对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我们必须严格规范程序,敢于直面‘病灶’,不回避、敢碰硬,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廉政政审材料。”和静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在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效,及时更新问题线索及立案处分情况,准确把握廉政状况,精准监督,严格把关,准确研判决策,牢固树立廉政回复的严肃性、权威性,坚决把对自我要求不严、为政不廉、品行不端的人挡在“门外”。(和静县纪委监委 王金花 | 责任编辑 席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