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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轮台县:用好纪律检查建议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20-06-12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了解等方式对你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存在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不力、相关工作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近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轮台县纪委监委向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

    根据《关于深化轮台县林业和草原系统专项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县林业和草原系统专项整治。经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工作进展缓慢,前期排查出184条涉及草场补贴问题至今未核查完毕,超期未召开“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向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并限期整改,提醒其正视存在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不找借口、不避让问题,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堵塞漏洞、建章立制。

    据悉,为防止纪律检查建议“一发了之”,保证建议落实过程不打折扣,不挂空挡,该县纪委监委机关承办部门通过电话提醒、监督检查、定期回访、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对被建议单位定期进行回访和抽查核实,对落实建议存在问题的及时指出、责令整改;对不采纳不落实建议的相关单位,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提出检查建议6条(轮台县纪委监委  段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