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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故事 | 签字表里的猫腻

    发布日期:2020-05-08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这套房子不是我的,我没有建新房,也没有领取补助款。”若羌县吾塔木乡依格孜乌斯塘村艾山江·买买提脸上画满了问号,疑惑地望着前来走访的纪检监察干部海力力·依明。

    “这上面不是您的签字吗?金额:2.4万元,领取人:艾山江·买买提。”海力力·依明拿出一张签过字的安居富民补助款发放表递给艾山江·买买提。

    “我打包票!这不是我写的字。”艾山江·买买提的回答斩钉截铁。

    作为一名乡里办案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海力力·依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签过字的安居富民补助款发放表上的受益人不是本人,那领取的惠民资金补助款又去了哪里呢?签字表里的猫腻,肯定有人虚报冒领安居富民补助款。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海力力·依明忙安抚艾山江·买买提,“大叔,没事!不是您签的就好。此事我们一定给您一个交代。您忙您的,我们先走了。”

    随即,海力力·依明将掌握的线索上报乡纪委。该乡纪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对问题线索展开初核。

    核查组对该依格孜乌斯塘村安居富民补助款的项目申报、审核、补助款发放人员等流程及经手人进行了深挖细查,很快吾塔木乡依格孜乌斯塘村党支部副书记艾山·乌斯曼的违纪问题浮出水面。

    原来,艾山·乌斯曼在担任若羌县吾塔木乡依格孜乌斯塘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在吾塔木乡果勒艾日克村新建160平方米富民安居房一套,因其不符合条件,不能享受安居富民补助,遂他人民名义违规套取安居富民补贴2.4万元。该乡纪委快查快办,最终给予艾山·乌斯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依法收缴。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巩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以近期查处的9起典型案例为教材,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让违纪者“以身说纪”。艾山·乌斯曼就在其列。

    在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艾山江·买买提悬着的终于有了着落。他对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道,“要不是你们,我肯定被蒙在鼓里,你们工作太细致了!”(若羌县纪委监委 张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