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帮我联系了一份县上的公益性岗位,现在家里的收入很稳定,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都落不下我们,现在我们夫妻俩的干劲非常足……”在博湖县乌兰再格森乡乌图阿热勒村贫困户旦木仁家里,旦木仁高兴地向县纪委监委督导组干部说着自家的变化……
当好扶贫政策落实的“护航员”,让每一笔扶贫资金、每一个扶贫项目、每一轮精准帮扶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在博湖县越来越多的贫困户在扶贫政策的倾力帮扶下,生活逐步迈向康庄大道。
今年以来,博湖县纪委监委把准扶贫监督“方向标”,明确6个方面12项监督重点内容,建立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与脱贫攻坚重点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将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监督有效结合,本着“扶贫工作开展到哪里,项目资金流向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到职能部门督促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已然成为该县派驻纪检监察组每个月的规定动作,从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到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关注,让越来越多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力攻坚,同时,也让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萌芽状态就被发现解决。
博湖县纪委监委按照“一案双查”和“双问责”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党内问责,共处置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消极应付、履职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20件,给予党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34人。
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扶贫无小事,下一步,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紧盯瞄准扶贫领域每个角落,全方位织密监督网络,对发现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真正让各族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博湖县纪委监委 余华 | 责任编辑 郭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