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镇上有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在监督,村级有村务监督委员会、监察信息员在监督,初步实现了对村(社区)全体党员和监察对象的监督全覆盖。”日前,和静县乃门莫敦镇纪委书记杨文玉就该镇履行监督职责方面这样介绍他们的工作做法。
为牢牢管住村级“微权力”,严防“微腐败”,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利益,和静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积极整合监督力量,建立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巡察办(巡察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三位一体”的联动监督机制,从梳理农村基层“微权力”清单、强化“三资”和民生领域、重点工程领域监管、加强作风巡察、政治巡察入手,以整治基层“微腐败”,促进“微权力”规范运行为着力点,打出系列“组合拳”,丰富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强化互动,着力防范和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针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难题,该县不断夯实基层监督队伍,配齐配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及村级监察信息员,下大力气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手教面带,增强乡镇纪检监察队伍监督执纪本领。同时,探索建立“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村务监督委员+村级监察信息员”监督网,实施村组网格化监督,延伸监督触角,破解基层熟人监督难的问题,从根本上扩大了村级“微权力”监督效应。
“现在,村级事务运行方面规范多了,大事小事都会事先征求我们群众意见,村务公开透明,大伙都服。”谈起村干部“微权力”运行方面的变化,该县查茨村村民塔依尔深有感触。
在监督过程中,该县积极探索打造阳光村务,各级监督力量主动下沉一线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妥善解决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对发现的村级“微权力”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提醒、早预防;对以权谋私、滥用公权、侵占群众利益等违纪者“零容忍”,使基层“微腐败”无处遁形。
截至目前,该县共发现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1个,党纪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 5人。(和静县纪委监委 王金花 曾铭 | 责任编辑 古力米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