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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说纪】民生领域无小事

    发布日期:2019-08-19信息来源:和静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巫主任,你好,我是靖玉华,我搬进新房子了,我要当面感谢党,感谢你们工作组。”还没到上班时间就接到感谢电话,这让巫建忠有些发懵。

    作为和静县纪委监委群众工作督导组组长,平时走过了许多地方,为群众解决的问题不少,只是模糊的记得为靖玉华解决过廉租房的事情,但靖玉华是哪个镇、哪个村的让巫建忠怎么也想不起来。后经同事提醒,靖玉华的轮廓才慢慢清晰。

    靖玉华是家住和静县和静镇克再村的一名残疾贫困户,几年前自己享受安居房的指标被一名村组干部冒名占用了,导致他无法享受廉租房,为此他向村里、镇上反映了多次,一直未得到解决,房子问题成了他的心病。就在靖玉华无助之际,在村里入户走访的群众工作督导组让他燃起希望,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靖玉华找到了巫建忠。

    群众利益无小事,督导组很快将靖玉华反映的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经查,靖玉华反映的问题属实。按照党纪条规,对冒名享受补助的村组干部也作出了党纪处理,将其违规享受的补助款如数退回了该县住建局。

    但新问题又出来了,在该县扶贫系统里还存有靖玉华的名字,他还是不能享受廉租房。对此,群众工作督导组高度重视,由专人前后三次与该县扶贫办、住建局对接协调,靖玉华心中的石头才落地。

    执纪者说:群众的“小事”,是构成国家、社会“大事”的“细胞”。在民生领域中,一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被忽视,往往这些小事对群众来说是关乎衣食冷暖、关乎生产生活的头等大事。作为党员干部,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群众的“贴心人”,只有把解决群众的苦事、难事、烦心事当成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斩断伸向民生领域项目资金的“黑手”,杜绝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才能打通党和群众之间的“最后一公里”,才能在党和群众之间搭建起“连心桥”。(和静县纪委监委 段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