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今年来,尉犁县纪委监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1100余件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全面清查,严防纪律处分“打白条”。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从党政纪处分中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保护主义”等问题入手,对党纪政务处分尤其是重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件件把关筛查,直接到县组织部、人社局、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查看受处分人人事档案、年度考核定级、工资管理等原始资料,逐一核对处分执行是否落实到位,并登记造册,记入台账。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制定《受处分人员处分执行规定及内容清单》,明确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年底考核、工资绩效、调资和评先选优等方面整改要求和具体标准,对未落实处分决定情况的,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下发《调取处分执行情况函》20余份,对照处分决定调取受处分人员年底考核、工资发放表、调资情况表等逐项对照梳理,对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跟踪督办,有效确保了处分决定的落实。
“落实处分决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是纪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的具体体现,是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监督执纪成果的关键环节。今年下半年起,县纪委监委将把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与年终考核项挂钩并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落实处分决定情况打折扣、搞变通和执行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处分决定‘打白条’现象发生,不留死角和空白。”尉犁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尉犁县纪委监委 丁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