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落实工作不力被处分后,一度消极抵触,没想到组织不但没有忘记我,反而加强了对我的关怀和教育,并积极向组织推荐我,感谢组织对我的不离不弃,这次重新履职,我一定会吸取教训,重整行装再出发,决不辜负组织对我的期望!”在尉犁县召开的一次干部任前谈话会上,一名处分期满即将走向新岗位的党员干部说。
今年以来,尉犁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尉犁县问责处理影响期满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考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采取一系列措施抓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帮助受处分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
据了解,该《通知》明确规定,定期回访了解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动态;对受到轻处分的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对于职务调整的受处分干部,在影响期内,根据其特长进行岗位安排,发挥其专业特长;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作风懈怠的受处分干部,要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半年后进行考察了解,情况仍未改观的给予免职、降职或降低岗位级别、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处理;对受处分影响期满后,考察合格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相关任职条件的,可重新被提拔任用……种种新规,教育引导被问责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错误,重拾信心,让受处分党员干部有干头、有盼头。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对12名处分期满干部进行考察,就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党组织教育帮带情况、受处分干部处分期现实表现情况等深入了解,其中1名处分期满干部被提拔使用、2名重新走上领导岗位。
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处分不是目的,是教育帮助党员干部的手段,今后我们将加大对被问责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只要能够认清错误、真心悔过,处分期满各方面表现良好,经考察后为他们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让其重新出发贡献力量,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尉犁县纪委监委 丁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