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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说纪】“秘密”出炉违纪干部公开亮相

    发布日期:2019-04-13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原村委会主任道某、村委会副主任蒲某在实施扶贫项目时,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编造虚假发放名单,造成扶贫资金流失……”近日,在博湖县才坎诺尔乡党委中心组学习上,对该案件进行通报,违纪人员进行检讨。

    经查,2014年7月,博湖县才坎诺尔乡拉罕诺尔村实施家禽养殖扶贫项目,计划为380户贫困户发放1520只成年肉鹅,实际仅为326户贫困户发放肉鹅共1304只。事后,为应付上级检查,时任村委会主任道某与时任村委会副主任蒲某编造54户216只肉鹅的虚假发放名单,并与实际发放名单一并上报,导致2.808万元扶贫资金流失。2019年1月20日,最终两人均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并追回损失。

    【执纪者说】所谓“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主要是指通过谎报业绩,掩盖工作中的错误和失误,以及编造虚假成绩和事迹等,欺骗领导机关、有关组织和人民群众,以达到获取表扬、荣誉或者避免批评、承担责任等目的的行为。

    该案问题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根子还是干部思想出现了问题。早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明确指出,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对人对己都要尊重事实,按照事物本来面貌如实地向党组织反映情况。凡是用说假话来掩饰严重过失或达到其他个人目的的,都必须绳以党纪。

    当前,全党上下都在进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各级党员干部更要自上而下树立求真务实的作风,在执行扶贫政策过程中既要落实举措,又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好大喜功、掩盖错误,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而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查处,严厉追究,让干部真正回归到“务实”扶贫上来。(博湖县纪委监委   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