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传教育

    和静县:“以案说纪”实战练兵

    发布日期:2019-03-27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熊某某利用公职人员身份,以经费紧张为由,向辖区某企业筹资3000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工作期间收受肖某4条香烟价值1360元。大家来讨论一下被调查人违反了什么纪律,适用于新修订《中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哪一条哪一款?”近日,和静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渠福田在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以案说纪”微课堂上向大家发问。

    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实战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好、运用好条例,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和静县纪委监委开办每日一刻钟“微课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采用“以案说纪”方式强化业务培训。

    “以案说纪”所运用的典型案例全部是该县近来查办的案件,都是发生在干部身边的事,十分具有针对性。这种通过分析案例解读《条例》内容的方式,形式灵活,很受纪检监察干部欢迎。

    截止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组织开展一刻钟“微课堂”“以案说纪”学习教育课23场次,现场测试6次。(和静县纪委监委 何学林  敖云其米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