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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推动移风易俗“家事”也要有规矩

    发布日期:2019-03-26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3月24日,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对博湖县查干诺尔乡敦都布呼村的艾合买提·阿不拉来说,是人生中一个重要的日子——这一天他要牵手最爱的人,步入婚姻殿堂。

    就在前一天下午,敦都布呼村村“两委”的干部、亲友以及热心乡邻,在村民活动中心精心布置婚礼现场,挂气球、摆桌椅、调音响……

    “现在,咱们老百姓生活是有了极大改善,但一些地方婚丧嫁娶盲目攀比炫富,成本越来越高,甚至成为基层群众不堪重负的‘面子工程’。”敦都布呼村第一书记王心莹说道。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各族群众破除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形成文明、节俭的良好家风、民风和乡风,博湖县于2月底制定下发《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给原本属于“家事”的婚丧嫁娶立下规矩。

    《实施意见》规定:原则上婚丧宴请地不出乡村,统一在村民活动中心举办。厨师、服务人员尽可能由村民义务服务。提倡宴请饭菜以本地特色菜、家常菜为主,确保饮食绿色、卫生、安全。村(社区)负责提供厨具、桌椅等,可邀请乡村组干部主持。

    艾合买提深有感触地说:“以前年轻人结婚死要面子到县城酒店去办,桌子的数量、饭菜的价格、送的礼金都互相攀比,县城里办完还要在家里办,花钱多还特别累。”

    在充分尊重群众主导地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婚丧事宜一切从简、文明理事的原则,博湖县各乡镇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移风易俗篇》,明确红白事的标准、流程和奖惩规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约束,真正把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

    “我们希望以后有更多的活动在村民活动中心举办。”敦都布呼村党支部书记约麦尔·托合提说道。

    随着《梦中的婚礼》伴奏乐响起,新人在大伙儿的热情簇拥下,缓缓步入婚礼现场。一盘盘丰盛的抓饭、一碟碟美味的点心、一支支欢快的舞蹈、一首首动听的情歌,祝福的人们和新人已陶醉在歌声、笑声、欢呼声中……

    “这是我参加的最有意义的婚礼,省钱还省心,大家玩得也高兴,等我结婚时也这样办!”刚刚跳完舞的帕日丹·玉素甫高兴地说。(博湖县纪委监委  郭城   王重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