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库尔勒市针对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转办的案件,及时成立“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信访案件追责问责专班”,盯紧线索不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对环境问题实行“边督边改”,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对履行环保职能职责不力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已追责38人,立案审查36人,组织处理2人;下发环保问责通报2期,通报36人。
截至8月30日,该市已接收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案件19批33件,37人已审查终结,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双重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党内警告处分24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4人,行政记过4人。涉及科级干部16人,科级以下干部21人,向州纪委移交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相关线索。接收州环保局转办件1件3人已审查终结,涉及国有企业负责人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涉及国有企业中层2人,给予降薪处理。
据了解,该市将继续加大惩治力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扛实扛牢,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全面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水平,用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库尔勒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