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20日至10月25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博湖县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2月5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博湖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博湖县委高度重视,坚持把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巡视反馈后,县委及时召开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成立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常委、各县级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8个专项工作组,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常态化开展督查指导,为巡视整改工作保驾护航。
(二)强化责任担当。县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带领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经常深入责任部门单位、相关乡镇调研整改推进情况;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主持起草《博湖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提出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186条,为抓好问题整改夯实基础。
(三)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销号台账,按月调度掌握巡视整改工作进度。巡视反馈以来,县委先后召开10次专题常委会会议、9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1次专题会议,及时听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难题,研究解决措施,不断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二、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运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方面
1.深入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县委常委会、政府党组会和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以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议题”,科学制定2024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次指定1—2名分管工作与学习内容契合度高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研讨交流,谈认识、研思路、抓落实,不断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打开局面和破解难题的新思路。巡视反馈以来,县委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2次,参学1143人次。
2.深化学用结合,理清发展思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结合起来,推动理论学习成果向实践运用转化。科学编制实施《博湖县国有企业调研诊断及整合实施方案》,高质高效推动国有企业整合。加快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调度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制定年度林木补植计划,完成新造林3014.2亩和退耕还林4000亩补植补造工作,强化日常管护,提升补植成活率。
3.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思想教育。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2024年春季主体班课程培训内容,组织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共同观看学习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直播讲座,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配合巡视工作的思想自觉。全力推行“码上巡察”,印制巡察宣传单,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宣传“码上巡察”,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巡察、参与巡察。
4.坚持人民至上,尽心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托和平路改造项目,对县城部分燃气管道进行更新改造,截至2024年1月,管道已安装完毕,并对建宇河滨、康都华府小区的燃气管道进行连接通气,保障了小区居民用气。谋划第二气源项目,由博湖县鑫泰燃气公司与中石油签订第二气源的供销合同,建成后每年可提供233万立方天然气,彻底解决全县天然气不足问题。
(二)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资源禀赋优势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
1.持续发掘渔业、芦苇优势资源潜力。持续推进大河口鱼塘提升改造,提升渔业资源效能,推动优势资源效益最大化。积极与流域管理机构沟通对接,在2023年芦苇采割期前协调灌溉水0.46万m³对苇区进行补水,确保苇区水位平稳,2023年冬季芦苇采割共计38万亩,产量21.56万吨,价值1.18亿元。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年产25万m³芦苇刨花板项目、环湖生物能源科技公司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进一步延伸芦苇产业链,提升芦苇经济价值。
2.深入实施“旅游强县”战略。高质量完成《博湖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乌兰再格森乡(大河口)、才坎诺尔乡乡村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博斯腾湖南岸博湖段旅游公路驿站观景点规划》修编工作,持续做好白鹭洲、海心山、落霞湾、芦花港等重点景区景点改造提升,力争将博斯腾湖打造成中国著名沙漠湖滨旅游度假目的地。举办博湖县第十六届冰雪季系列活动、国潮音乐节、汽车沙漠越野赛、西海龙马文化旅游节、开湖季、水上运动旅游节、萨吾尔登歌舞诗展演等系列活动,推进非遗服装、刺绣进景区销售,提高农牧民群众收入。截至2024年7月,共接待游客264.76万人次,同比增长16.48%,实现旅游收入13.23亿元,同比增长40.45%。
3.持续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全面梳理县域工业番茄、工业辣椒、设施蔬菜、畜禽、渔业等9条农业产业链,完善招商引资产业链图谱及招商项目建设内容。持续延伸拓展辣椒产业园作用,及时解决企业困难诉求。积极引导3家合作社做好绿色食品标志续展申报工作,7个绿色食品均已通过续展,面积达2860亩。积极组织本地授权用标企业赴疆内外参加各类展销推介会,在疆内中石化加油站设立展销区域,在乌鲁木齐、喀什、秦皇岛等疆内外城市重点商业区域新增9个农副产品线上线下展销点,进一步推广县域特色农副产品。
4.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对接项目经营主体,严格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盘活一批、另起炉灶一批”要求,扎实做好项目整改工作。同时研究制订《博湖县财政专项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后期运营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防范项目资产低质低效、闲置和流失浪费等现象发生。常态化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排查清理工作。通过指导规范,已经正常经营100家,完成注销61家,迁至外县2家。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督促各乡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进一步美化、亮化、净化乡村。
(三)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治疆方面
1.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党委(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内容,常态化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不断提升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召开2023年度专题述法会议,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述法,结合常态化开展学法考法工作,实现“底层考法、上层述法”。明确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处罚决定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确保公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常态化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督察,并对458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2.推动依法依规履职。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等22份一次性告知书和办事流程指南,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制定印发《博湖县2024年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督促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提前办理用地规划、林草、环评等前期手续。采取湖面严查、水中严缴、岸上严堵等一系列禁渔期执法行动,同时依托新媒体、广播电视等载体在禁渔期、全国放鱼日等重要节点多角度广泛宣传渔业法、禁渔期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博斯腾湖禁渔期成效。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博湖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细化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开展“综合查一次”执法活动,确保对同一检查对象同步进行多领域清单式检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将城市综合执法行为纳入政府督查重点事项清单,并安排1名分管领导重点督办,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关于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2024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设置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先后召开2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意识形态汇报和博湖县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撰写县委常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确保会议质量。建立文艺小分队7支243人,以“宣讲+文艺”“宣讲+知识问答”“宣讲+送春联”的形式赴各乡镇村开展“强国复兴有我”、冬季大宣讲等活动200余场次,惠及群众2万余人次。
2.深入推进文化润疆工作。加强对“黑圪垯”遗址的修缮保护,将“黑圪垯”遗址外围围栏设施建设列入保障项目进行实施,目前栅栏已安装完毕。选派专人对“黑圪垯”遗址、巴格希恩随木庙进行定期巡查,截至2024年7月,已开展15次巡查。将东归历史等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优秀文化纳入博物馆展陈大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二楼展出东归路线图和“万里东归图”,向游客展示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怀。
(五)关于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1.严格执行党内规章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将年度财政预决算、预算内项目调整和预算外项目确定等“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常委会研究决策范围进行集体研究。巡视反馈以来,共召开51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表态,到会常委均达到半数以上。聚焦民主生活会质量提升,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扎实开展谈心谈话142次,会上互提意见建议312条,切实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
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把“五个好”党支部评选审核关,确保党内评比表彰的严肃性。督促指导学校再次修订两个议事规则和三个责任清单75份,学校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组织教科局班子成员、各学校党组织书记、委员及办公室主任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专题培训会,切实提升学校党务工作水平。
(六)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县委常委会会议带头学习、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全面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家教家风建设,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巡察监督重点,督促“一把手”时刻规范用权,派驻(派出)机构针对部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约谈部门单位班子成员195人,其中党政“一把手”27人。
2.推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充分发挥派驻(派出)机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优势,重点围绕党委(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基层减负、巡视巡察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创新“片区协作+交叉监督”模式,合理调配人员力量开展监督检查、排查线索、查办案件,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3.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全县教育医疗、民生保障、生态环保、改革发展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县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形成29份调研报告,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同时,召开县委班子成员调研成果交流会,有针对性研究务实管用的破解之策,避免调研成果“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制定全县年度发文计划量化指标,强化发文审核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文件质效。巡视反馈以来,县直各部门单位累计制发精简类文件123件,同比下降22.6%。
(七)关于上次巡视、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上次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上次巡视、审计反馈问题中未整改到位、边改边犯问题逐条进行剖析,研究解决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抓好跟踪落实。截至2024年7月,2个边改边犯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3个未整改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有序推进1个。
2.强化监督检查。科学统筹纪委监委、县党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巡察办、派出纪检监察组等监督力量,采取定期检查、听取汇报、督办落实等方式,加强对巡视、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到反馈问题“全清零”、整改任务“全见底”。
3.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上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边改边犯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做到既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又横向查找同一领域、同一类型、同一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通过一个问题的整改,带动一类问题的解决。
三、强化效果提升,用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经过集中整改,我县巡视整改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有11个反馈问题(其中基本完成整改7个,有序推进整改4个),需要久久为功,长期坚持。下一步,博湖县委将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带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一)持续强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治体检”结果,坚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通过巡视整改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决把集中整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相统一,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完成整改任务仍需长期坚持的,严格按照阶段性目标任务,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同时,严格落实集中整改期结束后每6个月研究一次巡视整改工作,杜绝前热后冷、前紧后松,确保各项问题如期高质高效完成整改。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融入党的组织建设、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全面从严治党,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疗效”,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系统性、实效性。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标本兼治,梳理研究出台一批制度措施,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向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全县各族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6—6622884;通信地址:新疆巴州博湖县人民路153号;邮政编码:841400;电子邮箱:zgbhxwyh@163.com。
中共博湖县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