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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发布日期:2024-01-09信息来源:自治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巴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连日来,巴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大家纷纷表示,一定领悟好、执行好《条例》,自  觉遵守纪律、维护纪律,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让党纪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巴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巴州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纪委常委扩大会议,重点围绕《条例》新增16条、修改76条,采取“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进行讨论学习,并研究和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通过“清风”微信矩阵和巴州各县市纪检监察网站及时转载发布原文、图解、权威解读等内容,方便全州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学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本次修订《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进行的第三次修订,既是对《条例》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也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既要协助党委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帮助全州党员干部树牢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又要以《条例》为遵循,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巴州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况英表示。

    和硕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征订110余册,做到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册,要求将《条例》学在经常、用在日常,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执行者,同时把学习党章、贯彻《条例》和各项法规制度贯通起来,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尉犁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干部大会,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传达学习,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利用节前警示教育大会给驻在部门、单位及乡镇党政班子及党员干部集中传达学习31场1100余人次,并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将《条例》作为理论学习的必修课。

    “新修订的《条例》针对暴露出的‘干部能上能下’‘新官不理旧账’‘政治骗子’‘统计造假’‘信访处置不力’‘滥用问责’‘基层减负’等方面问题,靶向性地完善了相关纪律规范,细化了处分规定,对我们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通过新旧条例的对照学习,特别是讨论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实施后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精准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和静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哈西艾日登说。

    “身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将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新条例,结合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在事实定性、条文运用等方面不折不扣执行《条例》。”库尔勒市塔什店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艾尔肯江·艾合买提说。

    “下一步,巴州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把《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大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学深悟透,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巴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巴州纪委监委 杜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