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党委统一安排部署,十一届州党委第五轮对9个县(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开展了提级巡察,对5个乡镇开展了基层组织建设专项巡察。近日,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十一届州党委第五轮巡察的23个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反馈。本轮巡察反馈采取提级通报、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参加反馈会议并作讲话,州党委或政府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参加联系(分管)部门单位的巡察反馈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州党委巡察工作第六次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同时,巡察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有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履行核心职能有不足;有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内控机制存有薄弱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有的政治机关建设有短板,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不足;有的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等。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把学习成效真正体现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勇于承担责任,把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夯实基层基础,激励担当作为;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推动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全程跟进督促落实,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督促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盯住“关键少数”,全面监督和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任务,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察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对于纸面整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组织部门要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相关职能部门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加强日常监管,优化政策供给,完善体制机制。
据了解,州党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州纪委监委、州党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