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发现你单位存在对自聘人员的教育管理制度不完善、签订合同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你单位限期整改……”近日,博湖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县水利局“三重一大”会议,对决策实施全程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提出、限期整改,对违规问题“说不”、对存疑事项“叫停”,使各单位各项重大决策置于“阳光”下。
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预警哨”作用,博湖县纪委监委紧盯“三重一大”各类监督事项,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从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点入手,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参会监督、专项报备等监督检查手段,紧跟各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部署,将监督“探头”延伸至一线端口,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各单位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动态。
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定制度,规范各类事项调研提议、通报会商、专家咨询、决策评估等工作程序,做到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同时,做好“三重一大”决策民主公开,决策依据、决策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在适当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通过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落实,严把整改结果“回头看”,截至目前,博湖县纪委监委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现场监督等方式,监督“三重一大”事项30件,提出意见建议26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个,真正做实做细派驻监督,提升监督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日常+专项’监督模式,持续强化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向‘有效’转变。同时,对不主动接受监督或规避监督的,我们也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博湖县纪委监委 杜玉蓓 | 责任编辑 王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