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某在担任财务部经理期间,未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大家一定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近日,博湖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结合宁某的违法案例,对县财政局、下设国有企业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身边人身边案专题警示教育。
为做实做好监督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案发单位制度管理漏洞等,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将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深化标本兼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开展警示教育不是一阵风,不能光是看一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上一堂警示教育课就了事,要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目的,必须长期坚持、深入推进。”博湖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典型案例重点做好个案、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和部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问题等四个方面深入剖析,通过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全面查找问题,推动堵塞漏洞,织密制度笼子。
该县纪委监委把开好党支部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作为必选动作,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不断拓展警示教育平台,充分利用“清风博湖”微信公众号媒体平台集中发布典型案例,编印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呈现形式,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
今年,该县纪委监委已向3个部门单位党组发出以案促改通知书,推进办案、整改、治理一体化,贯通办案、监督、警示各节点,把推进一体“三不”要求贯穿监督全过程、各环节,并同步强化督导、综合评估整改成效。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盯住关键人关键事,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扩展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补齐不能腐的制度短板,激发不想腐的内生动力。”博湖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博湖县纪委监委 唐菊萍 王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