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纪委监委紧盯农村“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公共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和廉政风险的事项,完善“小微权力”交叉、联动监督检查机制,推进“小微权力”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精准化、规范化,织密“小微权力”监督网。
近年来,尉犁县基层党员干部因集体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乱发乱报项目补贴资金等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不在少数。对此,该县纪委监委创新“靶向式”监督模式,督促县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积极跟踪群众反映诉求办理进度,及时核查问题线索,为“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同时,尉犁县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村完善6大项37条《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分类表》,同步绘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事项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做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之内走程序、清单之外无权力。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纪检委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纪检委员、监督委员及监察信息员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监督体系,进一步扩大精准监督的覆盖面,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强化对村级 “小微权力”常态化、近距离的日常监督,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小微权力”行使的效果进行评估,并把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作为村干部述职评议的一项基本内容,纳入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基层干部正确行使“小微权力”。(尉犁县纪委监委 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