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关于5起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1-06信息来源:且末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为持续推进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纠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严明纪律规矩,现将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且末县阿热勒乡阿热勒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吾斯曼·喀斯木违反群众纪律,索要群众款物问题。2014年,吾斯曼·喀斯木任且末县阿热勒乡阿热勒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向该村贫困户麦某索要一只15公斤左右的扶贫羊送给其亲属库某。2021年2月,吾斯曼·喀斯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违纪所得。  

    二、且末县库拉木勒克乡江尕勒萨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喀伍力·库尔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照规定发放“四项活动”关爱慰问金问题。2018年9月,喀伍力·库尔班任库拉木勒克乡江尕勒萨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库拉木勒克乡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四项活动”管理的通知》(且党组通【2017】113号)文件要求,向每个村拨付5000元“四项活动”慰问金并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每个村党支部书记手中。截止2020年12月,江尕勒萨依村共举办婚礼、葬礼、起名、割礼等“四项活动”17人次。其中6次,喀伍力·库尔班因身上未带钱、工作忙为原因,未按照规定发放“四项活动”关爱慰问金1200元。2021年3月,喀伍力·库尔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且末县阿热勒镇亚喀吾斯塘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忠健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领导的错误安排不制止、不报告,盲听盲从,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3年至2014年,张忠健任阿热勒镇亚喀吾斯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原且末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现且末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因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向亚喀吾斯塘村无偿提供2批化肥共计59吨1180袋,用于免费发放给该项目区内的种植户(受益户),张忠健在给种植户发放34.95吨(699袋)有机化肥后,在时任阿热勒镇党委书记刘某(另案处理)的安排下,将尚未发放的24.05吨(481袋)有机化肥,以每袋50元至6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阿热勒镇亚喀吾斯塘村农民李某银等人,并将所收取化肥款28050元上交至原阿热勒镇农经站出纳李某处。2021年3月,张忠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且末县库拉木勒克乡派出所所长如则·托合提违反有关规定收缴群众款物、处罚群众问题。2018年4月,如则·托合提任且末县公安局库拉木勒克乡副所长期间,在办理该乡吐某某涉枪案件时,安排派出所民警吾某某对该案的5名知情群众进行批评教育,并违规向5人罚款1.5万元,未出具任何相关处罚决定和相关收据。如则·托合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5月,如则·托合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群众钱款。

    五、且末镇古路卡吾入克社区计生办干部古力尼萨·吾斯曼在给居民办理业务过程中不认真履职尽责,工作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古力尼萨·吾斯曼作为且末镇古路卡吾入克社区计生办干部,在给社区居民刘某办理二胎准生证事宜中,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群众办理准生证所需资料,致使居民刘某多次往返库尔勒至且末县之间,直至孩子出生,仍未办理出生证明,导致居民刘某一直无法给孩子办理户口,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古力尼萨·吾斯曼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处分期12个月)。

    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向群众索要款物,有的违规向群众收费、处罚群众,有的在服务群众过程中敷衍应付,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上述问题严重违背党的初心和使命,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依纪依法坚决严肃查处。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政治立场,拿出过硬措施,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主责部门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基础上,落实责任、补齐短板,以扎实的行动把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行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认真办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