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索要钱物,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
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借扫墓之机利用公款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严禁值班值宿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和值班电话不畅通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