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企业是怎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职能部门有没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近日,轮台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轮台工业园区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以及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轮台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要职责,在护航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运用“1+X”监督检查机制,动态抽调行业主管部门业务骨干,成立2个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开展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县域内涉及安全生产的26个集中攻坚领域和17个承担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从强化安全源头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履行监管责任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在监督检查中,对照监督清单内容,逐条逐项督责任、督问题、督整改。截至目前,联合县应急管理局、消防、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共监督检查部门单位3个、乡镇2个、村(社区)4个、大中型企业6个、重点部门2个,走访干部群众86人,发现问题5条。
与此同时,联合轮台工业园区、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全覆盖式与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进一步明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倒逼企业不断提高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能力。同时,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部门单位、企业开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及时建章立制、补齐短板。目前,共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61份,监督检查中发现的5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措施,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轮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监督检查并强化结果运用,对安全生产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堵塞漏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轮台县纪委监委 段丽君 | 责任编辑 席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