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能力,若羌县纪委监委在参加州纪委监委组织的案件评查的基础上,从各乡镇、各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抽调执纪审查调查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通过交叉评查、集体讨论、讲解审理业务要点等方式,重点评查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处分执行、反馈意见整改等事项进行质量评比。同时,实行纪检监察室负责制,按照管理权限,将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统一分至各纪检监察室,由纪检监察室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从案件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查,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今年以来,评查案件40余件、检查案卷130余册,发现问题100余条。
“案件评查已成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的重要抓手。”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周小燕介绍,“以往大家各办各的案,横向交流很少,基本上都是‘井底之蛙’。通过这样的案件评查,搭建了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推动大家及时发现自身短板,不断推进案件质量提升。”
“仅质量评比查问题促提升还不够,还要在审理业务上下功夫!”为有效促进执纪能力提升,不断规范案件审理工作,该县纪委监委推行案件审理室与纪检监察工委合署办公,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在具体工作中不断探讨研究,围绕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内审程序不规范、文书差错等问题,从文书格式、工作程序、装订顺序等方面制定《乡镇内审工作文书模板》《派驻内审工作文书模板》。在此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先骨干,后一般,全员参与”的原则每月从各乡镇、各派驻机构中依次抽调干部至案件审理室开展跟案调训工作,抽调干部亲自带案到审理室与审理人员共同审理,通过互动交流、研讨的方式,助推业务素质提升。
“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要体现在案件查办的高质量上。”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积极探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查,着力提高案件查办质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若羌县纪委监委 苏明明 梁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