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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静县:“清单化管理”规范责任落实机制

    发布日期:2021-04-20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每年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日前,和静县印发了《和静县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积极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全县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和静县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实际问题,以“谁来抓”“抓什么”为核心,研究制定了和静县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严密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科学公正的责任评价体系、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

    据了解,该县“清单化管理”,注重平时狠抓落实,有效杜绝了各级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眉毛胡子一把抓”及“不会抓”现象,扎实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积极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为切实发挥“责任清单”作用,该县建立责任清单落实保障机制,通过开展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方式对落实责任清单情况进行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责任担当缺失、管党治党不严、“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察整改不落实、对违规违纪问题听之任之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清单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和静县纪委监委  王金花 何学林 | 责任编辑  席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