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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静县:聚焦“三重一大”做实派驻监督

    发布日期:2021-01-14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连日来,和静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单位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取得了整改实效。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该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聚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事项执行到位。

    为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范化,该县强化了对各单位党组织的日常监督,要求各监督单位定期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及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必须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备。并通过列席各单位党组织召开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及时纠正重大事项决策不民主、资金使用不规范、程序不严谨等问题。

    同时,聚焦“关键少数”,突出抓好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谈话了解等方式,重点抓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运用提醒谈话、约谈等方式,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转变为“大问题”。同时,通过督促整改在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管理不严格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不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防止领导干部走进“项目上马、干部下马”的“怪圈”。

    与此同时,该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优化职能,以点带面拓宽监督范围,把抓住“极少数”和管住“大多数”相统一,既对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监督,又实现对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的整体把握,进一步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020年,和静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列席驻在单位会议42次,对研究事项提出意见建议33条,及时纠正重大事项决策不民主、资金使用不规范、程序不严谨等问题21条。(和静县纪委监委  王金花 | 责任编辑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