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群众热某举报你所民警在调解与乌某之间经济纠纷过程中对热某进行辱骂、殴打的情况不属实,我们已对热某不实举报进行批评教育,今天特来为你所民警澄清正名。”近日,焉耆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干部来到该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对群众举报反映该所民警有关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反馈,为受到不实举报民警公开澄清。
前不久,该县牧民乌某雇用热某为其看护羊群,然而在放牧过程中,热某与其他雇用放牧人员发生矛盾纠纷,一气之下直接下了山,将需要赶回的2000多只羊留在山上,最终导致17只羊丢失。
事后,乌某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反映此情况,值班民警立即电话通知热某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经过调查核实,民警确定双方反映的问题均不在该派出所管辖范围,便将二人情况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派出所进行处理。期间,热某不理解民警对管辖权相关规定以及不受理原因的说明,认为派出所推诿扯皮不作为,因此心存不满,就捏造不实内容向县纪委监委举报被民警辱骂殴打。
经该县纪委监委调查,热某反映情况不实,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对被举报派出所民警予以澄清。
“根据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我们有时候不能第一时间给群众解决所反映的问题,但都会积极解释说明清楚,让群众少走弯路,不过还是会有部分群众不理解不信任的情况发生,甚至捏造事实举报。”该派出所负责人说道,“非常感谢纪委的同志及时查清事实真相为我们澄清正名,心中的顾虑打消了,我们也更有信心继续做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工作,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进澄清正名工作,一方面,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另一方面,加强信访举报政策法规正面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规依法进行举报。(焉耆县纪委监委 依明·艾山 白永臻 | 责任编辑 席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