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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州:既拿“尺子”量别人 又拿“镜子”照自己

    发布日期:2020-12-03信息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浏览次数:0

    “巡察组干部在工作中是否有居高临下、口大气粗的现象?巡察组是否存在作风不实、工作拖沓、相互推诿的现象?”日前,在巴州党委第八轮巡察反馈会上,州第一中学的干部收到《自治州巡察工作调查问卷》,请他们从巡察方式、队伍纪律和工作作风等十个方面,不记名对巡察组进驻单位期间纪律作风情况“挑刺”,并通过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和建议,给巡察组表现“打分”。

    今年,自治州党委巡察办探索建立了自治州党委巡察组作风纪律巡察后评估制度,通过在巡察反馈结束后增加“巡察后评估”环节,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难题,要求巡察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接受监督,严守职责边界,严禁超越权限,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综合评估结果作为巡察组和巡察干部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以及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参考。

    此外,自治州党委巡察办还制定了加强现场巡察监督管理8条具体措施,强化全过程监督,定期对巡察组任务完成情况、巡察程序是否规范、巡察组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督导,对巡察干部工作作风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促进巡察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以前都是巡察组来检查我们的工作,没想到现在我们还能给巡察组提意见建议。”近日,库尔勒市普惠乡干部在与自治州党委巡察办干部谈话时说道。

    前不久,自治州党委巡察办对十届自治州党委第八轮16家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时,对自治州党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了巡察后评估。本次巡察后评估共收回有效调查问卷870份,个别谈话48人次,梳理意见建议47条,自治州党委8个巡察组平均满意率99.83%。

    “巡察干部既要一手拿‘尺子’量别人,也要一手拿‘镜子’照自己。”自治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履职不到位、得分较低的巡察组组长进行约谈,进一步加强自治州党委巡察组作风纪律建设,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巴州纪委监委 席晓宇 袁静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