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查处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主要有拖欠群众育林补贴、违规发放养老保险等,已给予党纪处分18人……”前不久,在博湖县纪委监委工作例会上,相关负责同志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第五纪检监察组联合才坎诺尔乡纪委开展入户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博湖县纪委监委把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施治、一体推进,研究制定《博湖县纪委监委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等20项整治内容。
为确保专项治理效果,县纪委监委紧盯各牵头部门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各派驻机构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与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相结合,对20项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进行1次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共发现涉及疫情防控、扶贫领域、项目建设等方面问题线索200余条。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县财政局落实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督促做好整改;针对县农业农村局大型机械管理不到位、渔政管理站执法不规范、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不到位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3份。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整治不力、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博湖县纪委监委 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