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尉犁县监委提出监察建议,开“良方”祛“病灶”。
为避免“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建议的执行情况全程跟踪督办,与被监督单位就问题整改情况沟通指导,实地走访检查,推进建章立制,确保监察建议书“落地有声”。
“县教科局机关一楼大厅和各中小学的醒目位置都张贴了在职教师拒绝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提示牌,每一位在职教师都签订了《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承诺书》,承诺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严肃处理。”近日,尉犁县教科局收到县纪委监委发来的监察建议书后,制定出台了《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迅速进行专项清查。
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对被监督单位“精准把脉”,列出被监督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并“对症下药”提出健全完善制度的相关建议在该县已成常态。
“依照监察法,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既利于‘医其受病之处’,又推动‘塞其起弊之原’,是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手段。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发出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尉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尉犁县纪委监委 孙燕)